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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端教授:罕见疾病需要用罕见的力量去对抗 | 国际罕见病日专稿

日期:2018/3/1 10:38:32 发布人:

编者按

在2018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国际罕见病日到来之际,罕见病发展中心(CORD)作为国际罕见病日中国区官方合作伙伴,特别推出罕见病日专稿系列。这些文章的作者有医学专家、医药企业负责人、基因检测公司、患者组织等利益相关方,通过这些专家老师各自独特的视角,带我们走进“罕见的世界”。

马端

教授,博士生导师。上海市领军人才,上海市优秀学术带头人,上海市曙光学者。复旦大学出生缺陷研究中心副主任,复旦大学代谢与分子医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中华医学会医学遗传学分会副主任委员,中国医师协会医学遗传分会临床遗传学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上海市医学会医学遗传学专委会主任委员,上海市健康科技协会基因健康专委会主任委员,上海市医学会罕见病专委会副主任委员。主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973、863、重大新药研制、科技支撑项目40余项;发表论文240余篇,其中SCI论文130余篇,被引用2100余次;主编《生物学前沿技术在医学研究中的应用》和《临床遗传学》;获中国和美国发明专利7项。


研究方向:遗传相关疾病的病因、发病机制与早期防治

 

我第一次见识罕见疾病,是1985年到当时的山东医科大学攻读血液学硕士学位,只不过那时国内并不把罕见病称之为罕见病。硕士毕业后,由于创办并主持了“山东省血栓病研究中心”,也遇到一些因凝血因子或纤维蛋白溶解因子缺乏所致的罕见血栓病。而真正把罕见病作为主要研究方向,则是在担任国内首个罕见病专业学会“上海市医学会罕见病专科分会”副主任委员之后(2011年2月28号成立)。


尽管发达国家有各自对罕见病的定义,但中国却长期没有。“上海市医学会罕见病专科分会”成立后所做的第一个有影响力的事情,就是邀请全国部分医学遗传学家、从事儿科罕见病的临床专家和法律专家等一起,讨论了中国罕见病的定义。


考虑到中国人口基数大,无法套用发达国家对罕见病的定义,因此提出了“人群患病率小于1/50万或新生儿发病率小于1/万的疾病,可称为中国的罕见病”。尽管这个定义并没有得到官方的正式认可,一些罕见病研究领域的专家也有不同的意见,但毕竟给出了中国罕见病可以参考的数值。此定义的来龙去脉我曾经在“罕见病并不罕见”[1]及“中国罕见病防治的机遇与挑战”[2]中进行过介绍和描述。


我参加的第一个罕见病科研项目是上海市科委在“上海市2011年度科技创新行动计划”中设立的重大课题—“10种罕见病的流行病学及临床诊治规范研究”。经过3年的共同努力,项目组采用串联质谱分析、酶活性分析、基因测序等技术,建立了上海市10种罕见病筛查系统和产前诊断方法,基本了解了它们的发病规律及流行病学特征,制定了规范的诊治方案,并在上海市建立了罕见病的诊治协作网。


我领导的课题组与上海交大Bio-X中心的秦胜营教授合作,在国内外首次研发成功用于此十种疾病一次性检测80多个致病基因的检测包(Panel)。该检测包经多家医院使用,证明具有检出阳性率高、出结果快、价格合理等优势。项目的完成为上海市政府制定出生缺陷防治政策提供了依据。


2014年,我在一次学术会议上认识了“中国罕见病公益组织第一人”—黄如方先生,并被他全身心致力于罕见病知识普及和防控的精神所感动,之后多次参加了由他牵头组织的罕见病会议和罕见病公益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我结识了更多罕见病患者及罕见病公益组织。从患者及家庭的经历中,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罕见病政策的重要性和罕见病防治产品研发的迫切性,也更加坚定了我率领课题组开展罕见病防治研究的决心。


2014年,我申报的“神经型戈谢氏病发病机制及诱导性干细胞治疗策略探讨”项目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经过4年的努力,我们部分揭示了神经型戈谢氏病的发病机制,并发明了神经型戈谢氏病的治疗方法。在此基础上,我们研发了可以分别治疗“慢性戈谢氏病”和“神经型戈谢氏病”的基因治疗方法,并在2017年再次获得了国家基金委应急项目资助。我们的研究表明,基因治疗可以使“慢性戈谢氏病小鼠”和“神经型戈谢氏病小鼠”长期存活,而不经基因治疗的两种小鼠分别在发病后第7天或出生后第21天死亡。


为了能够在罕见病防治领域做出更大贡献,我指导“中科基因医学检验所”先后建立了1000多种罕见病的基因检测方法,研制开发了新生儿常见遗传代谢病、遗传性溶血性贫血、遗传性耳聋、遗传性肾脏疾病、线粒体遗传病、遗传性恶性肿瘤、遗传性智力障碍等多种疾病基因检测包。通过对具有遗传病家族史、曾生育过遗传病患儿的家庭、反复流产、不孕不育患者进行相应的检测,既可查明致病的遗传学病因,也可为疾病预警、早期诊断和临床干预提供快捷准确的手段。目前,我们通过与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解放军总医院、海军军医大学附属长征医院、同济大学附属上海第一妇婴保健院、武汉红十字会医院、深圳市宝安妇幼保健院、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广西柳州妇幼保健院等50多家医院合作,获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


从医30多年的经历,结合近10年来对罕见病的研究,我对罕见病有了深刻体会:


(1)尽管每一种罕见病发病率低,但由于疾病类型超过一万种,因此总体发病人群数量接近甚至超过某些常见病;


(2)绝大多数罕见病是遗传变异所致,通过适当的基因检测方法可以进行病因诊断;


(3)基因检测绝对不可只检测突变热点,而是应该把所有可能致病的区域都进行检测,否则极有可能漏诊或误诊;


(4)有价值的遗传咨询必须基于患者或先证者临床表型的收集、恰到好处的基因检测和医学遗传咨询师的准确解读;


(5)对有遗传病家族史或孕期不良环境暴露史的孕妇或新生儿进行产前检测或新生儿筛查价值重大;


(6)有干预或治疗方法的罕见病应该作为基因检测的首选;


(7)对头胎或前胎罹患罕见病的胎儿或患儿进行基因检测,联合父母验证结果,可对下一胎同种疾病的预防奠定基础;


(8)多数遗传性罕见病最终的解决方案依赖于基因治疗或细胞治疗,但目前方法甚少,应该加大研究力度。


罕见病的特殊性决定了它的公益性。没有政府的罕见病政策,没有慈善机构的投入,没有科学家的关注,没有罕见病病友机构的呼吁,特别是没有大众的理解与同情,罕见病的预防和治疗就不可能取得进展和突破。坐待罕见病的肆虐,不仅仅是罕见病患者的痛苦和家庭的艰辛,更多是增加了社会不稳定,阻碍了社会发展,最终会损耗大多数人的利益!因此,凝聚社会上的正能量,形成一种罕见的力量,是对抗罕见病危害的有效手段!

 

参考文献

1. 马端,周文浩,黄国英。罕见病并不罕见。中国循证儿科杂志,2011;6(2):83-86

2.  马端,李定国,张学,贺林。中国罕见病防治的机遇与挑战。中国循证儿科杂志,2011;6(2):81-82